
安全操作
使设备潜在的原有的微型缺陷,没有足够的时间产生滑移过程,应变速率在缺口根部区域增大,从而降低了材料的断裂韧性,容易引起脆性破坏。
实际加载速率对材料断裂?性的影响曲线
加载速度不同对材料断裂籾性的影响如实际所示。材料的断裂韧性越低,设备发生脆性破坏的可能
制冷系统中,有液态制冷剂的管道和设备,严禁同时将两端阀门关闭。尤其在工作状态下,供液管、排液管、液态制冷剂调节站等管道一般是充满液体的,在停运前都应进行适当抽空。否则,当在满液情况下,关闭设备或管道的进出口截止阀时,因吸收外界热量,液体产生体积膨胀而使设备或管道引起爆裂事故,通常称为“液爆”。一般情况下,液爆时大都在阀门处崩裂,事故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由此可见,充满制冷剂的管路两端的阀门至少要有一个必须处于开启状态。同理,冷风机在用水冲霜时,严禁将分配站上的回气阀和排液阀全部关闭。
在制冷系统操作中,可能发生液爆的部位应特别加以注意,这些部位主要有:
冷凝器与储液器之间的液体管道;
高压储液器至膨胀阀之间的管道;
两端有截止阀的液体管道;
高压设备的液位计;
在氨容器之间的液体平衡管;
液体分配站;
液分离器出口阀至蒸发器(或排管)间的管路;
循环储液器出口阀至氨泵吸人端的管路;
氨泵供液管路;
容器至紧急泄氨器之间的液体管路。
开启回气阀时,也应缓慢动作,并注意倾听制冷剂的流动声音,禁止突然猛开,以防过湿气体冲人压缩机内而引起事故。开启阀门时,为防止阀芯被阀体卡住,要求转动手轮不应过分用力,当开足后应将手轮回转1/8圈左右。
为了避免误操作阀门而发生事故,压缩机至冷凝器总管上的各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加以铅封。各种备用阀、灌液阀、排污阀等平时应关闭,并加铅封或拆除手轮。对连通大气的管接头应加闷盖。所有控制阀手轮上,可以挂启闭牌,调节站上的阀门应注明控制某冷间或某设备的标志,最好在所有靠近阀门的管道上标上制冷剂的流向箭头。
设备的安全操作
制冷系统中的运动部件,如传动皮带、联轴器等应加防护装置,否则禁止运转。为了防止低压、低温管路在融霜时受到压力波动和温度变化的影响,规定进人蒸发器前的压力不得超过784kPa,并禁止用关小或关闭冷凝器进气阀的方法加快融霜速度。
为防止环境污染和氨中毒,从制冷系统中排放不凝性气体时,需经过专门设置的空气分离器将空气排人水中。
为防止高温、高压的气体制冷剂窜入库房,使机器负荷突增,规定储液器液面不得低于其径向高度的30%。
为了防止储液器、排液器出现满液影响冷凝压力、使系统运行工况恶化,储液器的液面不得超过径向高度的80%。
由于制冷设备内的冷冻油与氨一般呈有压力的混合状态,为避免酿成严重的跑氨事故,严禁从制冷设备上直接放油。
另外,当设备间的室温达到冰点温度时,对所有用冷却水的设备,在停用时应将剩水放尽,以防冻裂。
设备和管道检修的安全操作
为防止检修时因设备内残存的制冷剂造成操作者中毒或窒息,特别是为避免氨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炸,以及氟利昂制冷剂遇到明火会分解出剧毒物质等事故,在制冷剂未抽空或未置换完全而未与大气接通的情况下,严禁拆卸机器或设备的附件进行焊接作业。同时,还规定在制冷机房和辅助设备间不能有明火,冬季严禁用明火取暖。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在检修制冷设备时,特别是检修库内风机、电器等远离电源开关的设备,须在其电源开关上挂上工作牌,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亲自取下,其它人员不允许乱动。
在检查和维修机器间和泵房内的机器设备和阀门时,必须采用36V以下电压的照明电源,潮湿地区应采用12V以下的照明电源。
在检修制冷系统的管道时,制冷机组若需更换管道或增添新管路,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无缝钢管(氟利昂制冷系统可以采用无缝紫铜管),严禁采用有缝管和水暖管件。
制冷系统在大检修以后,应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当设备增加焊接或连接管道后,应进行气密试验,合格后方允许使用。
充灌制冷剂的安全操作
新建或大修后的制冷系统,必须经过气密试验、检漏、排污、抽真空,当确认系统无泄漏时,方可充灌制冷剂。如用充氨试漏时,设备内的充氨压力不超过
196kPa。
由于充氨操作危险性大,要求在值班班长的指导下进行。为防备万一,还应备有必要的抢救器材。向制冷系统内充灌制冷剂的数量应严格控制在设计的要求和设备制造厂家所规定的范围内,并认真做好秤量数据的记录。
氨瓶或氨槽车与充氨站的连接管必须采用无缝钢管,或用耐压在2940kPa以上的橡皮管,与其相接的管头,需有防滑沟槽,以防脱开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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